教学检查是了解教学情况,发现和解决教学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,规范教学,总结经验,促进教风、学风建设,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。为进一步规范此项工作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组织领导
教学工作定期检查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,由教务处负责组织;各院(部)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检查小组,负责检查任务的具体落实和执行。
二、检查类型
检查类型共分三种:一是学期初检查,二是期中检查,三是期末检查。
三、检查时间
1.学期初检查:每学期开学第一周。
2.期中教学检查:每学期的期中两个周(具体检查时间根据每学期校历安排),第一周为各教学单位自查时间,第二周为学校抽查时间。
3.期末检查:每学期末两周。
四、检查内容
(一)期初检查
重点检查教学计划、教学任务及教学设施的准备和落实情况。
(二)期中检查
1.教学进度:
(1)对照教学日历表,检查教学进度(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)。
(2)检查实际教学内容与学期授课计划的符合情况。
2.教学秩序:
(1)学生出勤情况。
(2)教师遵守教学纪律情况。
3.教学工作规范性:
(1)学生的考勤记录,平时成绩的记载,作业布置及批阅情况。
(2)实验计划、内容,仪器设备、学生分组、实验报告及批阅情况。
(3)实践教学计划、教学日志,学生实习报告及批阅情况,指导教师配备情况。
(4)教师讲稿、教案情况。
(5)多媒体课的课件。
(6)上学期考试试卷、课程设计等整理、分析、归档情况。
(7)毕业设计整理归档情况。
4.教学管理:
(1)院(部)负责人、教研室主任抓教学工作的情况,如听课次数;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与做法;教学研究活动开展的情况;师资队伍培养情况等。
(2)教学文件、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,教学制度执行情况等。
(3)教学设施、条件及后勤保障情况等。
(4)师德师风建设情况。
(5)青年教师培养情况。
每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,除进行基本常规检查外,还根据该学期的工作重点确定一、二个问题进行重点检查。
(三)期末检查
重点检查期末考试、本学期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。
五、检查方式
1.按照以院(部)自查、学校抽查的原则,采取点面结合的办法进行。
2.各院(部)组织教师相互听课或观摩教学、检查教案、抽查作业批改情况,组织检查性听课,并认真填写听课册。春季学期要组织人员对毕业班检查毕业设计进展情况,对实验课,根据实验教学大纲检查落实执行情况。
六、检查总结与交流
1.学生对教师教学、教务管理及后勤保障的意见,由学生所在学院整理后交到教务处。由教务处通过教师所在院(部)转给教师本人、教学管理部门及后勤保障部门,供改进工作参考。
2.各院(部)教学检查结束后,将书面总结材料交到教务处。
3.教务处就教学检查的全面情况,写出书面报告向主管校长汇报,并将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各院(部)及相关职能部门。
4.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经验或典型,教务处及时组织交流、推广。
七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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