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发布了《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》,从三大方面提出实施意见。
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
健全高校治理机制
强化监管优化服务
到2020年,全省本科高校和部分高职(高专)院校全面实行学分制,全省高校基本实施学分制收费。
如何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?高校可自主设置内设机构,《意见》鼓励高校推进内设机构取消行政级别试点,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。
在科研经费管理自主权方面,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全部留归学校,纳入单位预算,不上缴国库;在对完成、转化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后,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研究与成果转化等工作。
同时,高校还可扩大教育教学自主权。在办学水平较高的本科高校部分专业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。高校要在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任务、使用统一教材的基础上,自主制定教学计划、选编专业教材、组织教学活动。加快推进全面学分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,扩大学分制收费试点范围,到2020年,全省本科高校和部分高职(高专)院校全面实行学分制,全省高校基本实施学分制收费。探索推进校企合作办学收费改革。
此外,还要推进高校二级学院取消行政级别改革。进一步扩大高校二级学院取消行政级别试点,二级学院院长实行任期制,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,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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